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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0-22 15:49
WRAP是“環球服裝生產社會責任組織”的英文縮寫,它是美國服裝和鞋襪協會(AAFA)發起成立的一個世界性組織。WRAP認證計畫於1999年10月正式推出,其目的在於獨立監督並驗證生產企業是否符合全球性的社會責任原則。以確保縫製產品是在合法,人道和符合道德的條件下生產的。香港出口商協會(HKEA)和香港紡織協會(TCHKL)也先後加入加盟該組織。
1. 符合法令及工作間規定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必須遵守他們經營業務所在地點的法令及規定。 2. 禁止強制勞動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不得使用非自願或強制勞動,包括契約束縛、禁錮或其他形式的強制勞動。 3. 禁止雇傭童工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不得雇傭任何未滿14歲或未滿強制教育最高年齡、或法令規定最低年齡的雇工,而以上述各項中最高的年齡為准。 4. 禁止滋擾或虐待勞工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提供一個不存在任何形式滋擾、虐待或體罰措施的工作環境。 5.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最少付給雇工當地法令規定的最低總報酬,包括所有指定工資、津貼和福利。 6. 符合工作時間規定 每日工作小時及每星期工作日數不得超過服裝生產設施所在國的法定限制。除非因要應付緊急業務需要,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每七日為雇工提供一日休息。 7. 禁止歧視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鬚根據工人工作能力,而非個人特徵或信仰來雇傭。給付報酬、晉升和解雇工人。 8. 符合健康與安全標準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提供一個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環境。若縫製產品製造商也為工人提供住宿地方,須保證宿舍的安全和衛生。 9. 保障結社自由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承認和尊重雇工行使他們自由結社的合法權利,包括參加或不參加任何社團的權利。 10. 符合環境管理要求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遵守使用於他們設施運營的環境管理規則、規定和標準,並遵守他們經營業務的所在地要求的環境保護做法。 11. 符合海關規定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遵守適用的海關法令,特別是須設置並持續執行符合有關防止非法轉運縫製產品海關法令的程式。 12. 防止轉運毒品 縫製產品的製造商須當地、全國性及外國海關和管制毒品機構合作,以防止非法轉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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