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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水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導讀:香蕉水對眼和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濃度吸入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甚至肝腎損害.急性中毒可出現急性結膜炎、咽喉炎、支氣管肺炎、肺水腫.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香蕉水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香蕉水 
 
化學品英文名稱:
 banana oil 
 
中文名稱2:
 乙酸戊酯
 
英文名稱2:
 amylacetic ester
 
技術說明書編碼:
 1291
 
 
CAS No.:
 628-63-7
 
分子式:
 C7H14O2
 
分子量:
 130.19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資訊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對眼和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濃度吸入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甚至肝腎損害。急性中毒可出現急性結膜炎、咽喉炎、支氣管肺炎、肺水腫。長期接觸,有流淚、咳嗽、喉幹、疲勞等症狀,重者伴有頭痛、噁心、嘔吐、胸悶、心悸、食欲不振等。可致皮膚乾裂、皮炎或濕疹;可致貧血,嗜酸粒細胞增多。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脫去污染的衣著,用流動清水沖洗。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可發生反應。流速過快,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洩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洩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盡可能切斷洩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洩漏:用砂土、乾燥石灰或蘇打灰混合。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製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洩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蒸氣洩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鹵素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氧化劑、酸類、鹵素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100
 
前蘇聯MAC(mg/m3):
 100
 
TLVTN:
 ACGIH 532mg/m3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觀與性狀:
 無色、有香蕉氣味、易揮發的液體。
 
pH:

熔點(℃):
 -100
 
沸點(℃):
 142
 
相對密度(水=1):
 0.88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4.5
 
飽和蒸氣壓(kPa):
 0.67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25
 
引燃溫度(℃):
 360
 
爆炸上限%(V/V):
 10
 
爆炸下限%(V/V):
 1.0
 
溶解性:
 微溶于水,可混溶於醇、醚。
 
主要用途:
 是製造噴漆溶劑、稀釋劑的主要成分之一。
 
其他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氧化劑、強酸、鹵素。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6.50 ml/Kg[大鼠經口][混合異構體]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他有害作用:
 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資訊

危險貨物編號:
 33596
 
UN編號:
 1104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3

包裝方法:
 小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鍍錫薄鋼板桶(罐)外滿底板花格箱、纖維板箱或膠合板箱。
 
運輸注意事項:
 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洩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盪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鹵素、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第十五部分: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佈),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3.3 類高閃點易燃液體。

第十六部分:其他資訊

參考文獻:

填表部門:

資料審核單位:

修改說明:

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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