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0-26 11:01
親愛的MMG 供應商:
我們以極大榮譽向各位介紹MMG工廠安全手冊:要求及建議。自2002 年以來,MMG 一直為美國海關商貿聯合反恐計畫(C-TPAT) 積極的認可成員。在加入這一重要計畫後,MMG 全公司連同供應鏈合作夥伴,採取了大量措施加強保安標準。
本手冊是新近制定,為了進一步提升生產場所的保安。仔細分析供應商和廠商的回饋意見後,我們發現最普遍的安全問題並非缺乏完善安全措施的意識,而是缺乏實現更高級別安全的專業知識。本手冊可指導您逐步貫徹所有MMG 工廠階段性安全標準和“附加安全建議”。相信本手冊對您會有極大幫助,本人竭誠歡迎您提出意見和回饋。此外,如果您或貴廠採取了與本手冊不同的安全措施,本人也非常樂意瞭解和學習。如有任何建議,請與本人聯繫。
感謝您一直與我們攜手合作,使我們的供應鏈安全不斷提升。
Michael Singer
聯合商貿集團海關事務處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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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海關及商貿聯合反恐計畫(C-TPAT)
針對2001 年發生的9.11 事件,美國海關(現為美國國土安全部[DHS]轄下的海關及邊境保護局[CBP])啟動了反恐計畫,名為“海關及商貿聯合反恐計畫”(C-TPAT)。該計畫是海關和商貿界的一項聯合反恐計畫。海關提出了適用于商貿成員的建議,旨在加強美國邊境的安全保障。此計畫適用于美國進口商和物流服務公司,以及指定的外國製造商。當前,此計畫並未推廣至MMG 的供應商和廠商,但預料計畫將會不斷擴展,以納入更多的外國製造商。如將來有機會增加C-TPAT 成員,MMG 定當立即通知供應商。MMG 極力鼓勵旗下產品和服務供應商加入這項重要的安全計畫。
有關C-TPAT 的資料和最新動向,請流覽CBP網站:www.cbp.gov。
安全計畫總覽
2003 年9 月2 日:供應商針對每所工廠進行網上“工廠安全評估”。此過程於2003 年12 月8 日完成。已完成
2004 年3 月5 日:MMG 透過分析信件,向所有“高風險”國家的廠商發出安全回饋,並為供應商提供MMG 安全手冊。已完成
2004 年5 月15 日:MMG 透過分析信件,向所有標準“高風險”國家的廠商發出回饋,並為供應商提供MMG 安全手冊。已完成
2004 年9 月1 日:所有“高風險*”國家廠商的現場安全分析開始。第一輪安全分析將於2005 年7 月1 日結束,但各廠商應預期之後每年均需進行安全分析。
2004 年9 月1 日:所有“一般風險”國家廠商的現場安全分析開始。第一輪安全分析將於2005 年12 月31 日結束,但各廠商應預期每年均需進行安全分析。
2007 年12 月31 日:MMG 供應商/製造商全面達到MMG 標準
*高風險國家包括:孟加拉、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埃及、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土耳其、土庫曼斯坦、約旦、印度和尼泊爾。
工廠階段性安全標準
實體安全
階段1 – 必須在200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1.必須安裝足夠的門鎖,所有窗戶必須(由內)上鎖,防止有人從外打開窗戶。建築物內無人時,門窗必須上鎖
2.包裝和裝貨區與工廠的其他區域必須隔離, 以提供安全出入的限制
階段2 – 必須在2006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3.外銷、內銷和危險貨物上必須列印上標記,並隔離存放在工廠倉庫內安全的、有隔離及封密的、有柵欄的或其他獨立的區域內
4.為了防止非法進入和從外部闖入,建築物必須使用堅固的、難以穿透的物料(例如水泥、防火磚或塊磚)建造
階段3 – 必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5.所有出入口和一樓窗戶必須整天保持充分照明(最少10 英尺燭光)
6.停車場必須具有照明設備,私人車輛必須停放在距離發運/裝貨區10米以外的地方
7.工廠必須配備適當的內部通信系統,以便聯繫保安人員和/或當地執法機構
出入控制
階段1 – 必須在200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1.在工廠範圍內,員工必須佩戴廠方核發及附帶照片的身份證件。
2.訪客/供應商必須出示帶照片的身份證明,經保安人員核實並記錄後,方可獲發訪客證。參觀結束後,必須收回訪客證。
3.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式,以核實人員身份,並授權有關人員進入包裝和裝貨區
階段2 – 必須在2006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4.訪客和供應商在參觀廠區期間,須有員工陪同
5.廠方必須制定適當程式,核查未獲授權/身份不明的人員
階段3 – 必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6.員工必須經保安人員查詢及核實身份後,方可進入廠區。
程式安全
階段1 – 必須在200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1.MMG 的貨物裝入車輛/集裝箱發往集運人/承運人/貨運代理人時,必須由工廠警衛進行監督。進行已核准的工廠整櫃裝載時,保安負責人有責任在裝貨前檢查集裝箱,核實其是否安全和已經清空。若發現異常,管理人員必須在發運前進行復查
2.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式,確保成品從工廠準時運抵承運人/集運人/貨運代理人。如有異常,必須通知MMG 和當地執法機構
3.在貨物的裝卸過程中,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式,確保實際產品數目與隨附貨運檔相符。管理人員必須對所有差異進行檢查,方可放行有問題的貨物
階段2 – 必須在2006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4.廠方必須制定相關程式,查驗集裝箱、拖車以及軌道車上的封條
5.卡車司機和其助手不得參與貨物裝載。進行整櫃裝載時,裝貨過程完成前,司機及其助手不可進入裝貨區。不過,卡車司機可以進行最終檢查。
6.廠方必須採納所有MMG 安全標準,制定正式的書面安全程式。
7.已裝貨集裝箱如非立即運走,必須存放在安全區域。未裝貨的集裝箱必須以安全方式存放。
8.若發現或懷疑有非法活動或可疑行為發生,廠方必須通知當地執法機構
階段3 – 必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9.廠方必須制定適當的檢核程式,確保所有貨物均已正確地貼上標籤、加上標記、稱重、清點和記錄
10. 廠方必須制定適當的程式,保持資料的完整性,防止未獲授權人員違規更改
人員安全
階段1 – 必須在200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1.廠方應對所有待聘員工(包括合同工和臨時工)進行雇用前篩選。所有員工都應填寫一份申請表以便存檔。
階段2 – 必須在2006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2.廠方必須複印政府核發的員工身份證明檔,並將之納為標準的雇用程式。此一程式亦適用于臨時工。
資訊技術
階段3 – 必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1.廠方通過使用防火牆、員工密碼以及防病毒軟體,保護其IT 系統免被非法使用和進入
2.廠方定期將資料備份
3.廠方制定相應的程式,確保員工定期更改密碼
4.廠方制定政策,決定哪些員工有權進入其IT 系統
教育和培訓
階段1 – 必須在2005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1.廠方必須制定強制性的安全培訓計畫,使員工能夠識別內部陰謀、保持產品完整性以及核查未獲授權出入人員
階段3 – 必須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完成
2.廠方必須通過獎勵、表揚等措施,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程式
手冊使用說明
以下幾章就如何實踐MMG段性安全標準中闡述的標準,提供了實用的建議。每項要點都分為兩個不同的部分予以說明。
1)要求:這一部分討論執行安全標準的不同方法。MMG要求各工廠執行MMG工廠階段性安全標準中的每項要點。這一部分為廠方提供若干方案,它們可以從中選擇執行安全標準的最佳方法。
2)按標準提出的附加安全建議:這部分提供進一步提高安全保障的方法。MMG 並不要求廠方執行這些方法,但強烈建議廠方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執行。
3)按區域提出的附加安全建議:在每部分(例如,實體安全)的末尾,將討論相關區域的附加安全建議。雖然這些建議與MMG階段和安全標準並無直接關係,但對於安全措施的執行非常有利。
本手冊大量引用了附錄部分列出不同的表格、告示和示例作為參考。附錄所載僅為表格和告示的示例。這並不意味著廠方必須使用相同的表格方能附合要求。表格和告示示例的目的是幫助廠方瞭解具體檔的樣式。無論是否使用樣本表格或類似表格,都必須將其翻譯成員工所用的語言(包括外籍員工的語言)。
本手冊還提及了與安全相關的產品和服務。在一些實例中,涉及了具體的品牌名稱或服務供應商。這並不代表對這些產品和服務的認可性。MMG 和CSCC 對使用這些產品或服務造成的任何負面影響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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