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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admin 來源:未知 日期: 2011-12-23 16:03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如需要動火作業,要堅持動火審批制度。由要求進行作業部門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單,召集焊工、安全、保衛、消防等有關人員到現場,據現場實際情況,議出安全實施方案,明確崗位責任,定出作業時間,由參加部門的有關人員在動火單上簽字,然後交給主管領導審批。 2.將施工區和營業區進行防火分隔,消除動火區域的易燃易爆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確護施工及使用範圍的消防安全。 3.嚴禁在夜間動火施工。 4.廚房和正當動用明火的區域;要定期對煙道和排油煙機進行清洗,對積堆的油物及時清除。確保不出現火災隱患。 5.煤氣使用要嚴格遵守煤氣的使用要求;保證隨停隨關;禁止有忘關閥門和沒有完全關閉的可能,以防引起煤氣中毒和爆炸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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